房地產(chǎn)估價師知識點撥: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
2019年房地產(chǎn)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特別整理了《房地產(chǎn)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
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由土地所在的稅務機關征收。納稅人使用的土地不屬于同一?。ㄗ灾螀^(qū)、直轄市)管轄范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在同一?。ㄗ灾螀^(qū)、直轄市)管轄范圍內(nèi),納稅人跨地區(qū)使用的土地,其納稅地點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可結合當?shù)厍闆r,分別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不同的期限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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