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估知識點:物的種類
(一)動產和不動產
動產以占有為公示方法,不動產以登記為公示方法;
動產物權經交付而變動,不動產物權的變動則需要經過登記。
(二)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法律允許在民事主體之間自由流轉的物為流通物。
法律限制或者禁止在民事主體之間自由流轉的物為限制流通物。
限制流通物,其權利的轉移要遵循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有的還要經過管理部門批準。
(三)主物和從物
兩個以上獨立的物相互配合,為一定經濟目的組合到一起時,起主要作用的為主物,起從屬作用的為從物。
構成從物的要件有 3個:
(1)須獨立而非主物的成分;(2)須助主物的效用;(3)須與主物同屬于一人。
這種分類的意義在于,除非當事人有特別約定,否則對主物的處分及于從物。例如,出租一棟別墅,當事人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則諸如修整草坪用的剪草機等從物也應一并交由承租人使用。
(四)原物和孳息
原物的收益為其孳息。
孳息分為:(1)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如樹木的果實和動物的子畜。(2)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而產生的收益,如存款的利息、房屋的租金等。
孳息歸原物的所有權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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