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算指標法:
概算指標法是采用直接工程費指標,用擬建的廠房、住宅的建筑面積(或體積)乘以技術條件相同或基本相同工程的概算指標,得出直接工程費,然后按規(guī)定計算出措施費、間接費、利潤、稅金等,編制出單位工程概算的方法。
概算指標法的適用范圍是設計深度不夠,不能準確地計算出工程量,但工程設計技術比較成熟而又有類似工程概算指標可以利用。概算指標法主要適用初步設計概算編制階段的建筑物工程土建、給排水、暖通、照明等,以及較為簡單或單一的構筑工程這類單位工程編制,計算出的費用精確度不高,往往起到控制性作用。這是因為,擬建工程往往與類似工程的概算指標的技術條件不盡相同,而且概算指標編制年份的設備、材料、人工等價格與擬建工程當時當地的價格也不會一樣。如果想要提高精確度。需對指標進行調整,以下列舉幾種調整方法。
責任編輯:亮亮
責任編輯:chanmeng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