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員《土建工程》基礎知識:強夯工程
1.強夯工程不分土壤類別,一律按本定額執(zhí)行。
2.本定額取定的強夯機組、規(guī)格、型號,如與實際不同時,不得換算。
3.本定額已綜合取定了錘、鉤、架的攤銷費,不得另計。
4.強夯定額中綜合考慮了各類布點形式,不論設計采取何種布點形式均不得調整,布點排列按照不間隔依次夯擊擊數(shù)計算。若設計要求間隔分兩遍夯擊時,在原基價上乘以1.25系數(shù),設計要求間隔分三遍夯擊,則在原基價上乘以1.5系數(shù),以此類推,工程量不變。
5.設計要求在強夯過程中填充材料時,人工、機械可乘以系數(shù)1.2,所填充的材料及填充材料運輸需用的人工、機械費用可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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