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考點:合同法格式條款
(1)格式條款提供者的義務: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并采用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自己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3)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格式條款提供者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