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答疑精華:運營期虧損
【提問】在新購買的建工網出版的2013年經典題解29頁-32頁案例四中,當計算利潤分配表時,第3年的利潤總額為-668,即當年虧損,但是答案中接下來的處理卻和新案例教材17頁案例五的解法不一樣,主要不同之處有:
1.這道題中沒有考慮當年虧損后,為了償還本金產生的臨時借款,這將導致后面年份總成本費用也相應變化;然而同樣的情況在新教材案例五中就考慮了臨時借款,并且是三表聯動解題的;
2.按照新教材案例五22頁表1-14中的數據,第3年利潤為虧損,則第3年可供分配利潤=0,轉入下年度的剩余利潤也為0,接下來,第4年期初未分配利潤也等于0,而第4年可供分配利潤=凈利潤+期初未分配利潤-彌補虧損額;
然而,在這道題的答案中,利潤為虧損值的第3年,表中填寫的可供分配利潤為-668而不是0,而且第4年的期初未分配利潤填寫的是-668而不是0;這不是和教材矛盾嗎?
而且這道題目答案中可供分配利潤=凈利潤+期初未分配利潤,這也和教材以及王英老師講義中所講的不一致啊
【回答】學員genius1982,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該題編寫確實有歧義,我們會與相關老師研究后進行調整。
★問題所屬科目:注冊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責任編輯:天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