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工程師《法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一、了解《刑法》有關安全生產犯罪的罪名和刑罰的規(guī)定
二、掌握《刑法》司法解釋對有關安全生產犯罪的主體范圍的規(guī)定
三、熟悉《刑法》司法解釋對有關安全生產犯罪的定罪標準的規(guī)定
四、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犯罪所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五、熟悉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工作人員構成犯罪所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六、掌握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有關人員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刑事責任
七、熟悉《刑法》司法解釋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礦山安全生產管理中的瀆職犯罪行為及定罪處罰的規(guī)定
八、熟悉《刑法》司法解釋對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要求的規(guī)定
九、掌握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及其有關人員構成犯罪所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十、熟悉偽造、變造、買賣安全生產事項行政許可證書所應承擔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