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建建設工程經濟知識點:損失時間
2015年一建建設工程經濟知識點:損失時間包括多余和偶然工作、停工、違背勞動紀律所引起的損失時間。
(1)多余工作是指工人進行了任務以外而又不能增加產品數量的工作。多余工作的工時損失,一般都是由于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差錯而引起的,因此,不應計入定額時間。偶然工作也是工人在任務外進行的工作,但能夠獲得一定產品。如抹灰工不得不補上偶然遺留的墻洞等。由于偶然工作能獲得一定產品,擬定定額時要適當考慮它的影響。
(2)停工時間是工作班內停止工作造成的工時損失。停工時間按其性質可分為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時間和非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時間兩種。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時間,是由于施工組織不善、材料供應不及時、工作面準備工作做得不好、工作地點組織不良等情況引起的停工時間。非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時間,是由于水源、電源中斷引起的停工時間。前一種情況在擬定定額時不應該計算,后一種情況定額中則應給予合理的考慮。
(3)違背勞動紀律造成的工作時間損失,是指工人在工作班開始和午休后的遲到、午飯前和工作班結束前的早退、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聊天或辦私事等造成的工時損失。此項工時損失不應允許存在。因此,在定額中是不能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