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建、公路專業(yè)“事故等級”之異同
在監(jiān)理考試中,事故等級劃分的知識點屬于高頻考點,那公路方向和土建方向的等級劃分是否一樣呢?具體總結如下:
1.交通專業(yè)事故等級
1.1質量事故等級的劃分
根據《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交辦安監(jiān)[2016]146號),公路
水運建設工程質量事故根據直接經濟損失或工程結構損毀情況(自然災害所致除外)分為特
別重大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較大質量事故和一般質量事故四個等級。直接經濟損失在一般質量事故以下的為質量問題。
■質量事故等級:
1.2生產安全事故等級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經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新建、改
建和擴建活動中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fā)布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
全事故應急預案》規(guī)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人員傷亡(含失蹤)、涉險人數(shù)、直接經濟損失、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重大)事故、Ⅲ級(較大)事故和Ⅵ級(一般)事故。
■安全事故等級的劃分標準
2.土建專業(yè)質量事故
依據《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
(建質[2010]111號),工程質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違反工程質量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標準,使工程產生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質量缺陷,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根據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工程質量事故分為4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該等級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shù),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shù)。
3.通過以上對比,我們可知公路專業(yè)的工程事故分為質量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他們的劃分標準是不同的。土建專業(yè)的工程質量事故和交通專業(yè)上的安全質量事故是一致的,都可以用下圖簡單記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