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yè)投標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二)
2 、時節(jié)性工程與工期
受時節(jié)性控制的工程,工期是決標的決定因素之一。有些特殊的建設(shè)單位,如學校,他們的工作是每年隨節(jié)令而變的,所以要求工程應(yīng)在下一輪工作開展之前竣工。如1994年在杭州商學院準備擴大招生,需擴建一批教學樓和學生宿舍。當時公開招投標的標函入圍的幾家施工單位中,竣工日期有在10月底的,也有在9月底的,但有一家施工企業(yè)是8月中旬,根據(jù)這幾家單位的招投標決策,工期問題在此又起到了決定的作用。理由很簡單,即學校有它的特殊性,每年的九月份是新生入學,新學年開學時間,若讓10月底竣工的施工企業(yè)承建,則學院的整個教學計劃將會受到影響,打亂了學院的正常秩序。
此類情況并非個別,如1999年開工的三墩中學(高中部)、江南中學(杭二中)、留下中學等工程竣工的時間均為8月份,即全部是在新學年開學之前完工,即使學校內(nèi)幾個單體工程處于不同時開工,但竣工時間都是一致的,如杭州電子工學院的教學樓為1998年10月初開工,學生宿舍在11月份開工,操場在12月份開工,但該三項工程的竣工時間卻均在第二年的8月15日。所以像學校此類工程,施工企業(yè)在進行投標時,必須考慮到學校的這種特殊性,制定工期時絕不能忽視這一點,若忽視了這一點,則很容易造成化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制定的標函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