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有兩類情況:
(1)職工住房消費提取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的提取;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的提?。?/p>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guī)定比例時的提?。?/p>
4)職工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未再就業(yè)、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2)職工喪失繳存條件的提取
職工與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是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前提,當(dāng)繳存條件喪失時,即在以下任一情況下,職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同時注銷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1)離、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
3)出境定居;
4)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時由單位審核,管理中心核準(zhǔn),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xù)。單位不為職工出具提取證明的,職工可以憑規(guī)定的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申請?zhí)崛」e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