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共有建筑面積的分類
共有建筑面積按是否應當分攤,分為不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和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1)不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包括: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避難室(層);用作公共休憩、綠化等場所的架空層;為建筑造型而建、但無實用功能的建筑面積。
建在幢內(nèi)或幢外與本幢相連,為多幢服務的設備、管理用房,以及建在幢外不相連,為本幢或多幢服務的設備、管理用房均作為不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例題】在共有建筑面積計算中,不應分攤的是( )。
A.用作公共休憩的架空層
B.本幢公共使用的電梯井
C.本幢的公共門廳
D.本幢的公共過道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房地產(chǎn)面積測算。不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包括: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避難室(層);用作公共休憩、綠化等場所的架空層;為建筑造型而建、但無實用功能的建筑面積。參見教材P147。
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包括:①作為公共使用的電梯井、管道井、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wèi)用房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②單元與共有建筑之間的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以及外墻(包括山墻)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例題】建在幢內(nèi)或幢外與本幢相連,為多幢服務的設備、管理用房的面積,應作為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房地產(chǎn)面積測算。建在幢內(nèi)或幢外與本幢相連,為多幢服務的設備、管理用房,以及建在幢外不相連,為本幢或多幢服務的設備、管理用房均作為不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參見教材P147。
根據(jù)房屋共有建筑面積的不同使用功能,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可分為三大類:
1)幢共有建筑面積:指為整幢(包括住宅功能、寫字樓功能、商場功能等)服務的共有建筑面積。如為整幢服務的配電房、水泵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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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功能共有建筑面積:指為某一建筑功能(如住宅、寫字樓、商場等)服務的共有建筑面積。如為某一建筑功能服務的專用電梯、樓梯間、大堂等。
3)本層共有建筑面積:指為本層服務的共有建筑面積。如本層共有走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