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估制度與政策:住房置業(yè)擔保業(yè)務管理制度
(一)擔保的設立
?。?)擔保公司與商業(yè)銀行本著平等、自愿、分散和控制風險的原則建立合作關系。擔保公司不得強制要求商業(yè)銀行接受住房置業(yè)擔保,不得干預銀行的正常信貸經(jīng)營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強制要求擔保公司提供住房置業(yè)擔保。
?。?)擔保公司提供住房置業(yè)擔保,應當嚴格評估借款人的資信。對于資信不良的借款人,擔保公司可以拒絕提供擔保。
借款人向擔保公司申請住房置業(yè)擔保,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所在城鎮(zhèn)正式戶口或者有效居留的身份證件;
3)收入來源穩(wěn)定,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已訂立合法有效的住房買賣合同;
5)已足額交納購房首付款;
6)符合貸款人和擔保公司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設立程序
擔保設立的過程包含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
借款人向擔保公司申請?zhí)峁┳》恐脴I(yè)擔保的,擔保公司有權要求借款人以其自己或者第三人合法所有的房屋向擔保公司進行抵押反擔保。
住房置業(yè)擔保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和保證合同,并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
擔保服務費由借款人向擔保公司支付,擔保服務收費標準應報經(jīng)同級物價部門批準。
(二)擔保的解除
借款人依照借款合同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借款合同終止后,保證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即行終止。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時,依照保證合同約定,擔保公司按貸款人要求先行代為清償債務后,保證合同自然終止。
保證合同終止后,擔保公司有權就代為清償?shù)膫鶆詹糠窒蚪杩钊诉M行追償,并要求行使房屋抵押權,處置抵押房屋。
抵押房屋的處置,可以由抵押當事人協(xié)議以該抵押房屋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房屋的方式進行;協(xié)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處置抵押房屋時,抵押人居住確有困難的,擔保公司應當予以協(xié)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