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證券化兩種形式
【學員問題】房地產證券化的兩種形式?
【解答】一方面是從銀行的角度出發(fā),金融機構將其擁有的房地產債權分割成小單位面值的有價證券出售給社會公眾,即出售給廣大投資者,從而在資本市場上籌集資金,用以再發(fā)放房地產貸款;另一方面是從非金融機構出發(fā),房地產投資經營機構將房地產價值由固定資本形態(tài)轉化為具有流動性功能的證券商品,通過發(fā)售這種證券商品在資本市場上籌集資金。
以上內容均根據(jù)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