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7 16:19 建設工程教育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文章摘要:2014年招標師考試《法規(guī)與政策》復習輔導第九章招標投標的相關法律和規(guī)定知識點匯總。
民法通則的基本原則:
《民法通則》中第3條至第7條確立了民事活動的如下基本原則:
1)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則是指法律地位平等,也是主體資格和經濟機會的平等,而并不關注經濟活動的具體結果。在市場經濟條件當中,不同自然人、經濟組織之間,甚至自然人、經濟組織與國家政府之間都存在著各自的經濟利益,它們之間的經濟聯(lián)系和協(xié)作,只要為了實現(xiàn)各方的交易價值,反映到民事法律關系中,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應當是平等的,即使是具有隸屬關系上、下級組織,彼此在民事法律關系中也應處于平等的地位。
2)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3)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本原則是對自愿原則的進一步引申和細化,也是基于《憲法》中基本人權精神對民事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給予法律保護的進一步具體保障。
4)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guī)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我國目前的立法體系采用法典化模式,本原則的確立,即在立法暫時缺位的情況下,民事活動應當依據(jù)國家相關政策進行。
5)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破環(huán)國家經濟計劃,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本原則被認為是承認了公序良俗原則。所謂公序,即社會整體利益,在我國現(xiàn)行法律制度中包括國家利益、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所謂良俗,即一般社會道德觀念和正確的社會價值觀,包括社會公德、商業(yè)道德和社會良好風尚。公序良俗原則可以彌補禁止性規(guī)定在國家立法中的缺失,包含了法官自由裁量和社會公議監(jiān)督等因素,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因而能妥善處理現(xiàn)實中市場經濟的各種新問題,在確保國家利益、社會道德秩序,以及協(xié)調各種利益沖突、維護社會正義等方面發(fā)揮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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