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9 16:24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招標投標爭議訴訟第二審程序中判決和裁定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2)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3)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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