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邀請世界銀行成員國的承包商參加投標,從而確定最低評標價的投標人為中標人,并與之簽訂合同的整個程序和過程,是世界銀行貸款項目采購程序的主要程序。
1.總采購公告,送交世行的時間不遲于招標文件發(fā)售之前60天2.資格預審和資格定審
資格預審條件:大而復雜的工程,專為用戶設計的復雜設備或特殊服務。不應限定預審合格投標人數(shù)量。可縮小投標人的范圍。
資格后審:未進行資格預審,評標后對標價最低并擬授予合同的標書的投標人資格定審,定審不合格的,對次低投標人進行資格定審。
3.準備招標文件。世界銀行雖然并不“批準”招標文件,但需其表示“無意見”后招標文件才可以公開發(fā)售。公開發(fā)售后,除非有十分嚴重的不妥之處或錯誤,即使其中有些規(guī)定不符合《采購指南》,評標時也必須以招標文件為準。
4.具體合同招標廣告(投標邀請書)
從刊登廣告或發(fā)售招標文件(以較晚的時間為準)算起,給予投標準備時間不得少于45天。
【回憶】P176,我國的投標準備時間不少于20天5.開標
■投交標書的方式不得加以限制。允許投標人或其代表出席開標會議。
■標書是否附有投標保證金或保函也應當眾讀出。允許提出替代方案的,也應讀。標書詳細內容不可能也不必全部讀出。
■不能因為標書未附投標保證金或保函而拒絕開啟。
■開標應作出記錄。如世界銀行有要求,應將記錄的副本送交世界銀行。
■開標時間一般應是投標截止時間或緊接在截止時之后。標書的詳細內容不必公布。開標時一般不允許提問或作任何解釋,但允許記錄和錄音。
■在投標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標書,尤其是已經開始宣讀標書以后,不論出于何種原因,一般都可加以拒絕。
■也可以采用變通的“兩個信封制度”。技術性部分密封裝入一個信封,報價裝入另一個密封信封。第一次評比技術性,通過的第二次再開啟第二個信封。如果采購合同簡單,兩個信封也可能在一次會議上先后開啟。
6.評標??煞譃閷彉?、評標和資格定審三個步驟。
7.授予合同或拒絕所有投標。招標文件一般都規(guī)定借款人有拒絕所有投標的權利,但應與世行磋商。不能僅僅為了希望以更低價格實現(xiàn)采購目標而拒絕所有投標,再以同樣的技術規(guī)格重新招標。
8.合同談判和簽訂合同。合同談判并不是重新談判投標價格和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同價格不容談判。有些技術性或商務性的問題可以通過談判確定。
9.采購不當。不按照協(xié)議采購,世界銀行將不支付貨物或工程的采購價款,并將從貸款中取消原分配給此項采購的那一部分貸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