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項目特征描述為依據(jù)。
■當招標工程量清單特征描述與設計圖紙不符時,應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特征描述為準,確定投標報價的綜合單價。
■當施工中施工圖紙或設計變更與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時,應按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依據(jù)合同約定重新確定綜合單價。
2)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的單價計入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3)考慮合理的風險。投標人承擔的風險費用。在施工過程中,當出現(xiàn)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幅度)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范圍(幅度)內時,綜合單價不得變動,合同價款不作調整。
工程施工階段的風險宜采用如下分攤原則:
?、佟痉謹偂繉τ谥饕墒袌鰞r格波動導致的價格風險,承包人承擔5%以內的材料、工程設備價格風險,10%以內的施工機具使用費風險。
?、凇静怀袚繉τ诜伞⒎ㄒ?guī)、規(guī)章或有關政策,造價管理部門并由此發(fā)布的政策性調整,以及由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原材料等價格進行了調整,承包人不應承擔此類風險,應按照有關調整規(guī)定執(zhí)行。
?、邸救砍袚繉τ诔邪烁鶕?jù)自身技術水平、管理、經營狀況能夠自主控制的風險,如承包人的管理費、利潤的風險,根據(jù)企業(yè)自身的實際合理確定、自主報價,該部分風險由承包人全部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