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
以工程項目為投保單位,實行不記名投保模式。
2.保險范圍
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的范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是指施工單位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yè)和管理的人員受到的意外傷害,以及由于施工現場施工直接給其他人員造成的意外傷害。已在企業(yè)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從事現場施工時仍可參加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P275)
3.保險金額
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投保的保險金額不得低于最低保險金額。最低保險金額要能夠保障施工傷亡人員得到有效的經濟補償。
4.保險期限
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期限應從施工工程項目被批準正式開工,并且投保人已繳付保險費的次日(或約定起保日)零時起,至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工程竣工之日二十四時止。提前竣工的,保險責任自行終止。因故延長工期的,應當辦理保險順延手續(xù)。
5.保險費率
施工單位和保險公司雙方根據各類風險因素商定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費率,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