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級消防工程師考點: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場所及要求
2020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備考已開始,在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的3個科目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是《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的基礎,所以建議大家先從《消防安全技術實務》開始復習!接下來,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小編為大家分享知識點“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場所及要求”,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幫助!
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場所及要求
(一)疏散指示標志
1.設置場所
1)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層廠房(倉庫)及甲、乙、丙類單、多層廠房,應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門的正上方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2)下列建筑或場所應在其內(nèi)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增設能保持視覺連續(xù)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標志。
①總建筑面積超過8000m2的展覽建筑。
②總建筑面積超過5000m2的地上商店。
③總建筑面積超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④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⑤座位數(shù)超過1500個的電影院、劇院,座位數(shù)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會堂或禮堂。
2.設置要求
1)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采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2)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zhuǎn)角處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墻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0m;對于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0m。
在走道轉(zhuǎn)角區(qū),不應大于1.0m。疏散指示標志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消防安全標志》(GB 13495.1-2015)和《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tǒng)》(GB 17945-2010)的有關規(guī)定。
(二)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共同要求
1)建筑內(nèi)設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2014)、現(xiàn)行國家標準《消防安全標志》(GB 13495.1-2015)和《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tǒng)》(GB 17945-2010)的有關規(guī)定。
2)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他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3)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備用電源的連續(xù)供電時間,對于高度超過100m的民用建筑不應少于1.5h,對于醫(yī)療建筑、老年人建筑、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總面積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應少于1.0h,對于其他建筑不應少于0.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