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點:燃燒產物的概念
2020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備考已開始,在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的3個科目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是《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的基礎,所以建議大家先從《消防安全技術實務》開始復習!接下來,建設工程教育網小編為大家分享知識點“燃燒產物的概念”,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幫助!
燃燒產物的概念
由燃燒或熱解作用產生的全部物質稱為燃燒產物,分為完全燃燒產物和不完全燃燒產物。完全燃燒產物是指可燃物中的C被氧化生成CO2 (氣 )、H被氧化生成H2O(液)、S被氧化生成SO2 (氣 )等;而CO、NH3、醇類、醛類、醚類等是不完全燃燒產物。燃燒產物的數量、組成等隨物質的化學組成及溫度、空氣的供給情況等的變化而不同。燃燒產物中的煙主要是燃燒或熱解作用所產生的懸浮于大氣中能被人們看到的直徑一般在10-7 ~10-4cm的極小的炭粒子;大直徑的粒子容易由煙中落下來,稱為煙塵或炭黑。炭粒子的形成過程比較復雜。
例如,碳氫可燃物在燃燒過程中,會因受熱裂解產生一系列中間產物,中間產物還會進一步裂解成更小的碎片,這些小碎片會發(fā)生脫氫、聚合、環(huán)化等反應,最后形成石墨化炭粒子,構成了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