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考試關于火災應急照明的規(guī)定
2019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備考進行時,建設工程教育網為考生整理了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相關知識點的內容,供大家復習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快掌握所學知識。
在發(fā)生火災時,為了保證人員的安全疏散以及消防撲救人員的正常工作,必須保持一定的電光源,據此設置的照明總稱為火災應急照明。
除建筑高度小于 27m 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廠房和丙類倉庫的下列部位應設置疏散照明:
1.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避難層(間);
2.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和建筑面積大于 200 ㎡的營業(yè)廳、餐廳、演播室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3.建筑面積大于 100 ㎡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動場所;
4.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
5.人員密集的廠房內的生產場所及疏散走道。
建筑內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對于疏散走道,不應低于 1.0lx.
2.對于人員密集場所、避難層(間),不應低于 3.0lx;對于病房樓或手術部的避難間,不應低于 10.0lx.
3.對于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不應低于 5.0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fā)電機房、配電室、防排煙機房以及發(fā)生火災時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設備房應設置備用照明,其作業(yè)面的最低照度不應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疏散照明燈具應設置在出口的頂部、墻面的上部或頂棚上;備用照明燈具應設置在墻面的上部或頂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