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是指行為人因意思表示瑕疵而不真實,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者撤銷的民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屬于欠缺民事法律行為生效要件的民事行為?勺兏、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包括以下幾類:
。1)因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行為;
。2)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
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可依當事人單方的意思表示而變更或撤銷,這種權利稱為撤銷權。但主張撤銷權的當事人應當19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nèi)行使,否則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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