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房屋的鑒定費用與修繕責任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有權申請危險房屋鑒定。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鑒定費由所有人承擔;經鑒定為非危險房屋的,鑒定費由申請人承擔。
房屋所有人對危險房屋能夠解除危險的,應當及時解除危險;解除危險暫時有困難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發(fā)生危害。異產毗連房屋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房屋各所有權人應當按照國家對異產毗連房屋的規(guī)定,共同履行治理責任。
房屋所有人對經鑒定的危險房屋,必須按照鑒定機構的處理建議及時加固或修繕治理;如果房屋所有人拒絕按照處理建議修繕治理危險房屋,或者使用人有阻礙修繕治理危險房屋,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權指定有關部門代修,或者采取其他的強制措施。發(fā)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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