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進入專家名冊的專家進行有關法律和業(yè)務的培訓,對其評標能力、廉潔公正等進行綜合考評,及時取消不稱職或者違法違規(guī)人員的評標專家資格。被取消評標專家資格的人員,不得再參加任何評標活動。
評標活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評標專家共同組成,成員為5人以上單數(shù),其中招標人代表以外的物業(yè)管理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由招標人從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名冊中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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