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事由即當事人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的事由,包括免責條件和免責條款。
。1)免責條件:指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當事人對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共同的免責條件是不可抗力。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一般認為下列情況應屬不可抗力:自然災害;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軍事行動;政府行為。
(2)免責條款:是當事人事先以協(xié)議免除或限制其將來責任的合同條款。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lián)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