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復習資料:教材精華(二十六)
251、 標底編制還需考慮因素:目標工期、質量要求、材料價差、地理條件-招標范圍、風險費用
252、 投標報價的策略:⑴根據招標項目的不同特點采用不同的報價(對自己有利報底價、不利報高價)⑵不平衡報價法⑶計日工單價的報價⑷可供選擇項目的報價(可供選擇是針對葉柱而言)⑸暫定工程量的報價⑹多方案報價法⑺增加建議方案⑻分包商包價的采用⑼無利潤算標
253、 一般投標保證金數額不超過投標總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RMB)。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應超過投標的有效期,銀行保涵或擔保書的有效期應在投標有效期滿后28天內繼續(xù)有效
254、 無效標:⑴密封不符合要求⑵無印章⑶關鍵字模糊⑷未提供投標保涵和保證金⑸聯(lián)合體投標無共同協(xié)議 廢標處理的情況:弄虛作假、保價低于其個別成本、投標人不具備資格或投標文件不符合形式要求、未能在實質上響應的投標
255、 評標原則應遵循:公正、公平、科學、擇優(yōu)原則,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256、 招標文件應對匯率標準和匯率風險做出規(guī)定,未作規(guī)定的,風險由投標人承擔
257、 初步評審的內容包括對投標文件的符合性評審、技術性評審、商務性評審
258、 投標偏差分為重大偏差和細微偏差(不影響投標文件的有效性——評標結束前予以更正,不更正者,做不利于投標人的量化)
259、 評標方法包括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性能)、綜合評估法或法律(不宜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常用百分法)、行政法規(guī)允許的其它評標方法
260、 評標和定標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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