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法律法規(guī)》輔導資料(54)
2Z201200 稅法
2Z201201.熟悉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
納稅人的權利包括特殊情況下延期納稅的權利和收取完稅憑證的權利。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這里要記住一個期限,一個比例。
納稅人的義務。包括依法納稅義務、出境清稅義務和納稅人報告義務。
2Z201202.了解稅務管理的制度
稅務管理是稅收征管程序中的基礎性環(huán)節(jié),主要包括三項制度,分別是稅務登記制度、賬簿憑證管理制度和納稅申報管理制度。
注意納稅人必須持證辦理的事項。
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1.開立銀行賬戶;
2.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3.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4.領購發(fā)票;
5.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6.辦理停業(yè)、歇業(yè)等。
2Z201210 建設工程法律責任
2Z201211.掌握民事責任的種類和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一、民事責任的種類
民事責任主要劃分為兩類,即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不同于違約責任,其區(qū)別主要體現:
侵權行為違反的是法定義務,違約行為違反的是約定義務;
侵權行為侵犯的是絕對權,違約行為侵犯的是相對權;
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包括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違約行為的責任僅限于財產責任。 侵權行為可分為一般侵權行為與特殊侵權行為。
一般侵權行為,為適用侵權責任一般構成要件和一般責任條款的致人損害的行為。
特殊侵權行為,為適用侵權責任特殊構成要件和特別責任條款的致人損害的行為。其中,與工程建設密切相關的行為有:①環(huán)境污染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②地面施工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③建筑物及地上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二、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10種。
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理解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