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9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事局及市(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冀人考發(fā)[2009]23號文件的有關要求,為做好2009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于2009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舉行。2009年我省統(tǒng)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2009年6月12日至7月2日,網址是:.注意: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報考人員除需上述材料外還需攜帶已取得的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及復印件,于09年7月6/7/8日到市人事局職稱考試中心(204室)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即完成報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學歷證、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年限證明、項目經理資質證明、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彩色復印件。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或通過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報考人員手工填寫即可。同時為簡化審核程序,凡部分科目免試的老考生,提交免試材料時還需提交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yè)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6]213號)文件精神,2009年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專業(yè)類別為:建筑工程、礦業(yè)工程、機電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及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四、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
附件:2009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
衡水市人事人才網
2009年6月2日
為幫助參加考試的學員有效備考,2009年建設工程教育網聘請國內權威的建造師考試輔導專家,充分利用自身網絡教育優(yōu)勢,強力推出“2009年全國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網上輔導”及“2009年二級建造師精品班網上輔導招生方案”,學員自付費之日起可不限時間、次數重復點播學習,直到當期考試結束后一周關閉,并可享受24小時權威專家在線答疑服務,機會難得,欲報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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