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房地產估價師復習資料:房地產估價程序
1、自接受估價委托至完成估價報告期間, 房地產估價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l明確估價基本項; 2擬定估價作業(yè)方案; 3搜集估價所需資料; 4實地查勘估價對象; 5選定估價方法計算; 6確定估價結果; 7撰寫估價報告; 8估價資料歸檔。
2、明確估價基本事項主要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明確估價目的; 2明確估價對象; 3明確估價時點。注:1 估價目的應由委托方提出; 2明確估價對象應包括明確估價對象的物質實體狀總和權益狀況; 3估價時點應根據估價目的確定, 采用公歷表示,精確到日; 4在明確估價基本事項時應與委托方共同商議,最后應征得委托方認可。
3、在明確估價基本事項的基礎上,應對估價項目進行初步分析,擬定估價作業(yè)方案。估價作業(yè)方案主要應包括下列內容: 1擬采用的估價技術路線和估價方法; 2擬調查搜集的資料及其來源渠道; 3預計所需的時間、人力、經費; 4擬定作業(yè)步驟和作業(yè)進度。
4、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應經常搜集估價所需資料,并進行核實、分析、整理。估價所需資料主要應包括下列方面: 1對房地產價格有普遍影響的資料; 2對估價對象所在地區(qū)的房地產價格有影響的資料; 3相關房地產交易、成本、收益實例資料; 4反映估價對象狀況的資料。
5、估價人員必須到估價對象現場,親身感受估價對象的位置、周圍環(huán)境、景觀的優(yōu)劣,查勘估價對象的外觀、建筑結構、裝修、設備等狀況,并對事先收集的有關估價對象的坐落、四至、面積、產權等資料進行核實,同時搜集補充估價所需的其他資料,以及對估價對象及其周圍環(huán)境或臨路狀況進行拍照等。
6、完成并出具估價報告后,應對有關該估價項目的一切必要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和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