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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5 10:43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jù)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guī)定的區(qū)域執(zhí)行特許經營協(xié)定。
第2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guī)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yè)的要求。
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
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使用代表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c)查閱并使用本協(xié)議附件,稱作______________文件所規(guī)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xié)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yè)、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jié)和第6節(jié)中有規(guī)定。
。╡)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qū)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xié)議附件3所載地區(qū)和建筑物中行使。
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和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qū)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 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xié)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xié)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年。
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xù)的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月發(fā)出通知。
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zhèn)鬟f手段,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xié)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不發(fā)出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zhèn)鬟f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9.1建筑物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xié)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guī)格所規(guī)定的條件。
至遲本協(xié)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負擔。
在本協(xié)議履行之間,特許人對于上述規(guī)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xié)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guī)定的工業(yè)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 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 項如何適用。
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fā)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yè)和廣告文件,在商業(yè)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名稱。
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fā)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9.3關于客戶的形象
為了尊重客戶關于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按照適用于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yè)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不影響第26.1條規(guī)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在數(shù)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并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客戶的關系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guī)格,這些規(guī)格載于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應付金額;
--不影響第11條規(guī)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對于供應的不符合本協(xié)議附件2所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商業(yè)方法
9.4.1從第五節(jié)和第六節(jié)所述的技術、商業(yè)和管理角度看, 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yè)方法。
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yè)(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使用它們。
9.4.2為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受許人應就可能發(fā)生的不在第9.4.1范圍內的任何問題,要求特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
9.4.3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guī)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jiān)督程序
9.5.1 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筑物,使特許人得以確保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的協(xié)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tài)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fā)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9.5.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盡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yè)商務、財務或技術狀態(tài)的全部要求的資料。
每____(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
對其余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 條所規(guī)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承擔義務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yè)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的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受許人(或特許人)負擔。
在事前書面通知后,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guī)定的地區(qū)內:
直接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雇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如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yè)活動,從而按本協(xié)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于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guī)定的義務,他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fā)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他必須事先用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后,第1條內容繼續(xù)適用一年。
第12條秘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系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于:
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信息。
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并能證明其本人確已持有的信息。
由有權透露的第三方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協(xié)議所列義務所必須的信息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下屬履行本協(xié)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信息于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使用范圍之外。
12.4按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lián)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被視為履行本協(xié)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人員搜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的信息秘密性質。
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guī)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采取直接行動。
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后或這些雇員離職以后)。
12.6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與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間和終止后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條亦適用于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其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_____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xié)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zhí)行特許(協(xié)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于上月營業(yè)額的_____%,營業(yè)額的計算性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帳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
帳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xiàn)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fā)票中分別調及。
營業(yè)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帳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guī)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____天內應付的發(fā)票。
以特許人特定的貨幣開出的發(fā)票須用同一貨幣支付并按開票當日最高匯率計算。
在特許人的總部由_____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六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于____法郎。
此最低金額將于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周年時按下列指數(shù)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
如有必要,特許人每六個月開具一張規(guī)范化發(fā)票,按第14.2條規(guī)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付利息每月______,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予支儲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lián)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最遲于本合同簽字后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jù)。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guī)定和第4條關于地區(qū)的規(guī)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但此種使用權限于第1條所規(guī)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于登記的規(guī)定在指定地區(qū)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xù)登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他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
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并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地區(qū)內的權利。
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xié)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志、尺寸_______,按附件4規(guī)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
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yè)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運動,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一運動卓有成效。
一旦每次言行運動開始,特許人應盡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負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jù)本協(xié)議第9.3條在規(guī)定的地區(qū)內宣傳品牌和商標,并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___法郎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xié)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xié)商和合作,以便操作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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