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廳發(fā)〔2012〕11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及專業(yè)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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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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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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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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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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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為1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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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為7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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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為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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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為9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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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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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機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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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與航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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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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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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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與廣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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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y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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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各科目(類別)成績進行復核,并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要求逐項填寫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于2013年1月15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fā)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fā)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