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1 16:05 自由建筑報道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從2005年~2011年,上海年均地面沉降量從8.4毫米減少到了6.0毫米,減少幅度達29%
地下水開采、高層超高層建筑的不斷興建所發(fā)生的深基坑施工排水活動,成為上海地面沉降的主要誘因。作為上海最主要的地質災害,最近45年間地面沉降達0.29米,上海擬通過地方立法防治地面沉降。
11月20日,《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提交上海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三十七次會議一審,《條例(草案)》稱,相關部門應編制地面沉降防治年度工作計劃,設定地面沉降年度控制目標。
沉降的風險
目前我國發(fā)生地面沉降災害的城市超過50個,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等20個省區(qū)市。全國累計地面沉降量超過200毫米的地區(qū)達到7.9萬平方公里,并有擴大趨勢。
此前,國務院審批同意《全國地面沉降防治規(guī)劃(2011~2020年)》,要求以長江三角洲地區(qū)、華北地區(qū)、汾渭盆地為主要目標區(qū),全面推進重點地區(qū)地面沉降防治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地面沉降災害對經濟社會造成的損失。
1921年上海市在水準測量中發(fā)現有地面沉降現象,1921年~1965年的45年間,上海市累計沉降量約1.69米。從上世紀60年代起,上海市開展了有針對性的防治沉降工作,經過長期努力,地面沉降得到了有效控制。
上海市人大城建環(huán)保委主任委員甘忠澤在會上介紹,1966年~2011年的45年間,累計沉降量約為0.29米,年平均沉降量保持了逐年減少趨勢。
上海市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局長馮經明提供的另一組數據顯示,從2005年~2011年,上海年均地面沉降量從8.4毫米減少到了6.0毫米,減少幅度達29%.
雖然地面沉降速率總體上有所減緩,但甘忠澤指出,從近年來的檢測情況看,上海市沉降不均勻現象較為突出。
控制風險
此前過量抽取地下水是上海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近些年來,高層超高層建筑的建設所產生的大規(guī)模深基坑施工排水活動,成為影響上海地面沉降的主要因素之一。
針對這兩大誘因,《條例(草案)》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
首先明確了地下水開采總量控制制度,并要求確保人工回灌措施的有效落實。馮經明表示,合理開采地下水是控制地面沉降的一個基礎性條件,人工回灌也被證明是一種方法簡單、技術可行的有效手段。
上海近年來嚴格控制地下水的開采,2011年上海全市地下水開采總量已經從2005年的7452萬立方米,壓縮到了1351萬立方米,壓縮幅度達82%.與此同時,上海自開采地下水100多年來,去年第一次實現回灌量大于開采量。此前上海市水務局也表示,到“十二五”期末,上海力爭地下水開采量控制在1000萬立方米左右,回灌量達到2000萬立方米以上,開采、回灌比例達到1∶2。
《條例(草案)》還明確,將地面沉降易發(fā)區(qū)內7米以上的深基坑工程納入危險性評估范圍。
馮經明表示,目前上海已經建立了一張覆蓋全市的地面沉降監(jiān)測網絡,地面沉降監(jiān)測設施和防治設施達1000多處。同時根據城市規(guī)劃特點和地質環(huán)境條件,將上海劃分為52個分區(qū),委托市地質調查研究院按照分區(qū)地面沉降控制要求,進行地面沉降危險性評估,提出防治措施和要求。
為了避免和減少地面沉降對包括軌道交通、高鐵等重大市政工程設施造成影響,《條例(草案)》還明確重大市政工程設施沉降監(jiān)測網需定期與全市地面沉降監(jiān)測網聯測,設施運營管理單位應將日常監(jiān)測數據定期報送規(guī)土部門,以便管理部門掌握有關數據信息,采取更好的防治措施。
根據《上海市地面沉降 “十二五”防治規(guī)劃》,上海將確保全市年平均地面沉降量控制在6毫米以下,重點減少差異地面沉降,縮小年均沉降量超過10毫米的地面沉降區(q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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