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產估價師理論實務重點:城市房屋拆遷的概念
城市房屋拆遷的概念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房屋的征收做出了原則規(guī)定,即:“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法律已授權國務院制定房屋征收的具體辦法,在具體辦法尚未出臺的前提下,各地目前在城市房屋征收中,堅持遵循《物權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仍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05號,以下簡稱《拆遷條例》)實施拆遷管理工作。
1、《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適用范圍
?。?)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活動。
(2)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外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可參照執(zhí)行。
不適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情況:
(1)集體土地上的拆遷行為,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不需要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安置的房屋拆遷行為,如自拆自建行為,不屬于《拆遷條例》所調整的行為,不需要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2、城市房屋拆遷
——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人,拆除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并對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進行補償或安置的行為。
拆遷人——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拆遷人應當依照規(guī)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
被拆遷人——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不包括被拆遷房屋的使用人。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搬遷期限與拆遷期限的區(qū)別:
拆遷期限——是拆遷許可證上載明的拆遷人完成拆遷事宜的期限。
搬遷期限——從屬于拆遷期限,搬遷期限不能超出拆遷期限。
3、房屋拆遷與土地征收的本質區(qū)別
?。?)適用范圍不同,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適用范圍是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遷的適用范圍是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國有土地;
?。?)法律后果不同,征收土地導致的法律后果是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消滅,城市房屋拆遷導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遷房屋所有權的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