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文件
贛建價發(fā) [2008]08號
關于江西省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xù)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qū)市造價管理站、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和建設部《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xù)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文件規(guī)定,現將我省注冊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xù)注冊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冊
?。ㄒ唬┦芾矸秶?/p>
凡通過全國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受聘于一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或者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jiān)理、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均可申請初始注冊。自資格證書簽發(fā)之日起超過1年以后申請的,須滿足繼續(xù)教育的要求。
(二)應提交的材料
1、初始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可從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上申請后直接打印,網址:)除表上貼照片外,另提交兩張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在后面寫好姓名、注冊單位、別在申請表上);
2、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工程造價崗位工作證明;
5、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資格證書簽發(fā)之日起一年后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繼續(xù)教育合格證明;
6、受聘于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中介機構的,應當提供聘用單位為其交納的社會基本養(yǎng)老保險憑證、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勞動、人事部門頒發(fā)的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ㄈ┳猿绦?/p>
1、申請人應按照規(guī)定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材料,同時必須通過“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 ()進行網上申請;
2、申請人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tǒng)”,進入個人申報系統(tǒng),選擇“初始注冊”部分,將基本情況填寫清楚后,進行網上數據上傳,并將“初始注冊申請表”下載打??;
3、申請人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和要求準備有關資料;
4、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人有關材料進行核實,在初始注冊申請表上簽署同意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申請人只能在所在單位注冊)連同有關材料報所屬設區(qū)市造價站初審,原件經設區(qū)市造價站審核,當場退回并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初審合格的報省造價站復審,復審合格的報建設部審核。
省直單位及中直在昌單位的人員申請注冊,經所在單位核實簽署同意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直接報省造價管理站復審,復審合格的報建設部審核。
?。ㄋ模┦芾頃r間
每年4月1日-5月10日受理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工作。5月20日前各設區(qū)市造價管理站及省直有關單位和中直在昌單位將申請注冊人員所有材料初審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報省造價管理站審核。
二、延續(xù)注冊
?。ㄒ唬┦芾矸秶?/p>
凡注冊有效期已滿需繼續(xù)執(zhí)業(yè)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符合《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規(guī)定延續(xù)注冊條件的,均應辦理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xù)注冊手續(xù)。
?。ǘ峤坏牟牧?/p>
1、延續(xù)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可從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上申請后直接打印,網址:);
2、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前一個注冊期內的工作業(yè)績證明;
5、繼續(xù)教育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ㄈ┳猿绦?/p>
1、申請人應按照規(guī)定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材料,同時必須通過“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 )進行網上申請;
2、申請人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tǒng)”,進入個人申報系統(tǒng),選擇“延續(xù)注冊”部分,將基本情況填寫清楚后,進行網上數據上傳,并將“延續(xù)注冊申請表”下載打??;
3、申請人按照本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和要求準備有關資料;
4、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人有關材料進行核實,在延續(xù)注冊申請表上簽署同意意見并加蓋公章后連同有關材料,報所屬設區(qū)市造價站初審,原件經設區(qū)市造價站審核后當場退回,并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初審合格的報省造價站復審,復審合格的報建設部審核。
省直單位及中直在昌單位的人員申請注冊,經所在單位核實簽署同意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直接報省造價管理站復審,復審合格的報建設部審核。
?。ㄋ模┦芾頃r間
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受理造價工程師延續(xù)注冊申請工作。11月10前各設區(qū)市造價管理站及省直有關單位和中直在昌單位將申請注冊人員所有材料初審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報省造價管理站審核。
三、注冊費用
注冊費用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guī)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2000]839號)的規(guī)定,注冊費用待頒發(fā)注冊證書時一并收取。
二00八年四月四日
- · 廣東關于請領取2024年第14批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通知
- · 廣東關于請領取2024年第13批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通知
- · 福建2024年第六至八批造價工程師初始、延續(xù)、遺失補辦證書領取通知
- · 廣東關于請領取2024年第12批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通知
- · 廣西關于領取2024年第12批注冊一級造價工程師初始、延續(xù)、補辦注冊證書事宜的通知
- · 廣西關于領取2024年第10批注冊一級造價工程師初始、延續(xù)、補辦注冊證書事宜的通知
- · 廣東關于請領取2024年第11批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通知
- · 廣西關于領取2024年第9批注冊一級造價工程師初始、延續(xù)、補辦注冊證書事宜的通知
- · 廣東關于請領取2024年第9批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通知
- · 廣東關于請領取2024年第8批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