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2〕9號),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20日9:00-3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
、蔽沂胁扇‖F(xiàn)場刷卡繳交考務費報名確認方式。
我市“報名確認”時間:2012年3月12日—16日;
地點:新城市中心區(qū)石竹路2號東莞市南城職業(yè)中學東門內。
聯(lián)系電話:22203889.
、参沂袑忌鷪竺資料進行審核?己笫盏绞∪肆Y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6日 | 9:00-11:00 |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14:00-16:00 |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 |
6月17日 | 9:00-11:00 |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shù)計算器) |
14:00-16:30 |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
三、考試方式
。ㄒ唬┩恋氐怯洿砣寺殬I(yè)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成績不予滾動),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ǘ┩恋氐怯洿砣寺殬I(yè)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shù)計算器。
四、其他
。ㄒ唬┛紙鲈O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荚嚨脑敿毜刂芬詼士甲C的標注為準。
。ǘ士甲C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ㄈ┦召M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四)考試用書
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xié)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
附件:1.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ㄒ唬┚邆湎铝袟l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0〕100號)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2年年底。
。ǘ┟庠嚥糠挚颇浚▓罂技墑e為“免二科”)的條件: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yè)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qū)的專業(yè)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資格證與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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