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產(chǎn)估價師制度與政策講義(8)
【2008年】
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時點一般為( )之日。
A.房屋拆遷公告發(fā)布
B.房屋拆遷許可證頒發(fā)
C.簽訂房屋拆遷協(xié)議
D.房屋拆遷實施
【答案】B
【解析】房屋拆遷估價時點為拆遷許可證頒發(fā)之日。
【2007年】
依據(jù)《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城市房屋拆遷估價的估價時點一般為( )
A.房地產(chǎn)估價師實地查勘
B.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定
C.拆遷公司現(xiàn)場動員搬遷
D.房屋拆遷許可證頒發(fā)
【 答案】D
【 解析】房屋拆遷估價時點為拆遷許可證頒發(fā)之日。
【2006年】
城市房屋拆遷估價過程中,實地查堪地估價人員、拆遷人、被拆遷人簽字認可。 ( )
【答案】√
【解析】三方簽認。
4.拆遷估價結果公示和異議處理
公示
估價機構應將分戶的初步估價結果向被拆遷人公示7日,并進行現(xiàn)場說明
估價報告送達
公示期滿后,估價機構向委托人提供整體估價報告和分戶估價報告
委托人向被拆遷人轉(zhuǎn)交分戶估價報告
拆遷估價結果異議處理(兩種處理方式)
可以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nèi),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
復核估價和另行估價
估價機構自收到書面復核申請之日起5日內(nèi)給予答復
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重新出具估價報告
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
另行委托估價機構的,受托機構應在10日內(nèi)出具估價報告
【2008年】
城市房屋拆遷當事人對拆遷估價報告有異議的可以( )。
A.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估
B.申請行政復議
C.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自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
E.申請估價專家委員會鑒定
【答案】AD
【解析】E是進一步的處理,如果對原估不滿意,或另行委托評估與原評估有較大差距且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才會申請估價專家委員會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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