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關于組織2011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2011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流程如下:
1.各考區(qū)辦公室應向社會公告本考區(qū)考試的具體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等。考區(qū)的公告(文件及電子文檔)及時報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2.報考人員按照公告要求,到所在地考區(qū)報考。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性居民可在北京、上海、廣州、西安四個考區(qū)進行報名并參加考試;
3.報考人員統(tǒng)一采用考試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登錄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zhí)業(y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http://www.creva.org.cn)進入考試報名系統(tǒng),參照用戶使用手冊進行操作(考試報名系統(tǒng)將于4月29日開通,各考區(qū)應抓緊設定各自報名開通時間)。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填寫紙制報名表(見附件1),由各考區(qū)辦公室負責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應攜帶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以下證件、資料到所在考區(qū)指定的地點辦理現場審核:
。1)合法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俟裆矸葑C;
、诂F役軍人持軍官證;
、畚穆毟刹孔C或士兵證;
、芟愀塾谰眯跃用裆矸葑C、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xiāng)證)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護照。
(2)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持香港、澳門地區(qū)或者臺灣地區(qū)、外國高等院校學歷證書報名的,須同時提交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留學服務的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3)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報考人員提交上述復印件時,應同時提供相應原件供當場驗證,驗證后退還。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fā)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記錄在案,并保留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的權利。
報考人員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4.各考區(qū)于2011年8月1日前將報考人員匯總表以文件形式報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報考人員情況和數量以上報文件為準);8月10日前將本考區(qū)的考場座位安排示意圖傳真至考試委員會辦公室;8月15日起可經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下載本考區(qū)的準考證。各考區(qū)應于8月31日前做好考場安排和發(fā)放準考證等工作(準考證式樣見附件2),同時將各考區(qū)、考區(qū)辦公室負責人1寸彩色證件照、接收試卷的地點、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檔案號、準考證號由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tǒng)一編排。
注意事項
1.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考場,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到后,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在課桌右上角以便查對。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30分鐘后方可交卷出場;交卷時必須將所答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全部交回。
2.考試答題形式:“土地估價實務基礎”科目由主觀題和客觀題組成,“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科目為主觀題,其余三科目均為客觀題;主觀題在答題卡上用黑色鋼筆(簽字筆)答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填涂時用鉛筆橫向涂寫數筆,黑度以蓋住信息點的[ ]為準,如需要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重新填涂。不要卷折、弄臟、弄破答題卡,否則,將會造成誤判,影響考試成績。嚴禁在答題卡的背面答題、涂寫或打草稿,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成績無效。
3.考生除可攜帶2B鉛筆、橡皮、尺子和黑色鋼筆(簽字筆)以及不具備文字儲存或音響功能的計算器用于答題使用外,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筆記、紙張及各類無線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各科試卷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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