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2 15:59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城市道路勘察的勘探孔深:
一、一般情況下,宜達到原地面以下2-3m,在挖方地段應達到路面設計標高以下2-3m;
二、沿線實測地下水位的勘探孔應達到初見水位以下0.5m。最大應達路面設計標高以下5m;
三、當線路通過含有有機質的垃圾、疏松的雜填土、未經沉實的近期回填土、軟土和可液化土層(飽和砂土、粉土層)的地段時,勘探孔應適當加深或鉆穿土層;
四、在預定的勘探深度內遇風基巖,少量勘探孔(井)應鉆(挖)入基巖適當深度,以了解基巖風化情況,其它勘探孔可鉆至基巖頂板。
以上內容均根據(jù)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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