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6 14:58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選用的外加劑應有供貨單位提供的下列技術文件:
1)產品說明書,并應標明產品主要成分;
2)出廠檢驗報告及合格證;
3)摻外加劑混凝土性能檢驗報告。
。2)外加劑運到工地(或混凝土攪拌站)應立即取代表性樣品進行檢驗,進貨與工程試配時一致,方可入庫、使用。若發(fā)現不一致時,應停止使用。
(3)外加劑應按不同供貨單位、不同品種、不同牌號分別存放,標識應清楚。
。4)粉狀外加劑應防止受潮結塊,如有結塊,經性能檢驗合格后應粉碎至全部能過0.63mm篩后方可使用。液體外加劑應放置陰涼干燥處,防止日曬、受凍、污染、進水或蒸發(fā),如有沉淀等現象,經性能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外加劑配料控制系統(tǒng)標識應清楚、計量應準確,計量誤差不應大于外加劑用量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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