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1 16:20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承包人必須在每月25日前向監(jiān)理工程師上報下一個月度進度計劃,其內容包括:
(1)本月計劃完成的分項工程內容及順序安排。
(2)完成本月計劃及各分項工程的工程數(shù)量及投資額。提出本月施工的各分項工程的形象控制指標,本月完成的分項工程貨幣工程量、累計貨幣工程量、占年度計劃的百分比。
(3)完成各分項工程的施工隊伍及人力、主要機械設備的配額和材料的消耗。
(4)在年度計劃下對各分項工程進度計劃進行局部調整或修改的詳細說明等。
(5)確保完成月度計劃的措施。
(6)本月擬補充上月未完成計劃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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