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0 13:32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學員問題】工程分包合同及合同管理?
【解答】(一)分包合同的分類和概念
1.—般分包合同是指在執(zhí)行工程承包合同過程中,承包商由于某些原因,將自己承擔的一部分工程,在經業(yè)主或臨理工程師批準后,交給另外的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雙方簽訂工程分包合同。
經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從承包商那里分包一部分工程,并與承包商簽定明確規(guī)定相互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分包合同的人或實體,稱之為一般分包商。
一般分包合同的特點:
(1)分包合同由承包商制定,即由承包人挑選分包人;
。2)分包合同必須事先征得業(yè)主的同意和監(jiān)理工程師的書面批準;
(3)對合同總的執(zhí)行沒有影響。強調承包商不能將全部工程分包出去,自己一定要執(zhí)行主體工程合同
。4)承包商并不因搞了部分工程分包,從而減少其對分包工程在承包合同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2.指定分包合同是業(yè)主或監(jiān)理工程師指定或選擇的分包工程施工、供貨或勞務人員在承包商同意后,與承包商簽訂的分包合同。
凡在合同中以暫定金額支付工程均稱為指定分包商。
指定分包合同的特點:
。1)指定的分包合同直接涉及到業(yè)主和監(jiān)理工程師;
。2)在標書中,應明確寫出指定分包的項目或指定分包商的名單;
。3)指定分包合同所用的暫定金額應包括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單之內;
。4)指定分包商應當向承包商承擔如同承包商向業(yè)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以保證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滿意并合作共事。
二、分包合同的主要內容
1.工程范圍和內容。
2.工程變更。
3.支付條件。
4.保留金和缺陷責任期。
5.拖延工期違約損失償金。
6.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總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可以轉移責任義務和風險給分包商,但并不因此而解除承包商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7.其他方面。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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