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 14:55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一、 工程概況
綠回110kV線路工程為綠葉電站送出工程,線路起于綠葉水電站,止于薛城220kV回龍橋變電站。線路全長18.953千米,全用自立式鐵塔共52基。設計導線為單分裂LGJ-240/30鋼芯鋁絞線,線路雙地線設置,一根為JLB-50地線,另一根為OPGW-12B1-60復合光纜。
線路自綠葉電站出線起沿孟屯河東進后左轉上山,經過楊家寨沿孟屯河北側前進至沙家寨、仔達寨,左轉跨過孟屯河持續(xù)上山至龍袍寨,左轉過祁家寨、水塘寨右轉持續(xù)下山,再連續(xù)左轉進入220kV回龍橋變電站。
本標段地形復雜,起伏較大,山勢陡峭,線路所經地帶大部分地勢較高,地面高程在海拔1500~2578米之間。沿線地質構造以松砂石為主。線路所經地帶地震烈度為Ⅶ度。
經過調查,由于線路經過地區(qū)地質較堅硬,基礎施工土石采用方人工開挖難以保證工期,經我項目處請示上級部門,決定基礎施工采用人工開挖和松動爆破相結合的施工方法。嚴禁采用大面積爆破。
為了預防和消除因爆破作業(yè)發(fā)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本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保護勞動者的人身安全與健康及對施工環(huán)境的保護,制訂本安全保證措施。
二、爆炸物資的管理要求
(一)申請和購買
1.各施工隊必須提前對基礎施工現場進行實際調查,明確爆破塔位,確定爆破方案,計劃爆炸物資用量,上報項目工程處,經項目處審批后,方可組織爆破。
2.項目處接到施工隊申請后,指定專人負責爆破物資采購和管理,由指定人向爆破施工區(qū)當地公安派出所和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經核準后到縣級公安機關辦理爆破物資采購手續(xù)。
(二)庫存及管理
1.項目處和施工隊均設專門的爆炸物資管理員,統(tǒng)一負責本部門的爆炸物資保管及發(fā)放;施工隊提出爆炸物資需求計劃,爆炸物資管理員在檢查審核臺賬清晰、賬物相符、管理嚴格后,方可發(fā)放爆破物資。
2.爆破物資的存放庫房必須經公安機關檢查核準,或到公安機關指定的炸藥庫存放,并到當地派出所備案。
3.班組原則上嚴禁存放爆破物資,爆破施工當日爆破員必須到爆破物資儲存庫辦理領退手續(xù);特殊情況下,少量爆破器材需要臨時存放在班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事前向項目處領導報告,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鄉(xiāng)政府備案;
(2)必須存放在距離煙火較遠的專用房間內,并設專人保管;
(3)雷管裝在內壁有防震軟墊的專用箱內;
(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間不得住宿和其他活動;
(5)存放間內嚴禁吸煙或帶入火種;
(6)雷管和炸藥必須分庫存放;
(7)嚴禁將爆破器材帶入宿舍或移作他用;
(8)及時到爆破物資儲存庫辦理領退手續(xù)
4.爆破物資只能由爆破員當日領用,爆破施工完畢,必須當日進行退庫或銷庫處理,核對記錄清楚各爆破作業(yè)點爆破物資使用量、退庫量,并由爆破作業(yè)人員簽字認可。嚴禁爆破物資庫外過夜,失去監(jiān)控。
5.炸藥和雷管必須分別攜帶,并裝在專用箱(袋)內,嚴禁裝在衣袋內,運送人員之間距離應大于15M。不得用自行車和二輪摩托車運送雷管。
6.爆破物資管理員必需做好爆炸物資的發(fā)放和日常管理工作,若發(fā)現管理中賬目不清、管理混亂、項目處可給與每次200~600元的罰款,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不力的將追繳爆炸物資并通知公安機關停止審批購買;造成治安事件或有爆炸物資流失在外的,將報公安機關查處,并由流失人獨立承擔對此造成的民事和刑事后果。
(三)調配及銷毀
1.爆炸器材除由項目處專門管理人員正常調配外,嚴禁在工程內部流轉,更嚴禁對外流失。若因流失爆炸物資造成社會事件,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2.爆破器材應在有效期內使用,變質、失效的爆破器材嚴禁使用,銷毀器材應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規(guī)程》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爆破作業(yè)安全要點
1.各施工班應指定專人負責爆破作業(yè),爆破員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私自放炮。
2.導火索應做燃速試驗,其長度應能保證點火人撤到安全區(qū),但不得小于1.2M。電雷管使用前一定要先試驗起爆裝置電量是否充足,電路是否破損,起爆是否穩(wěn)定可靠。
3.認真對爆破點進行仔細的勘察,結合爆破點實際地形地物情況認真填寫《爆破安全作業(yè)票》,制訂爆破安全措施,做好人員分工,并畫清楚現場控制簡圖。
4.爆破作業(yè)前,由安全員在現場宣讀《爆破安全作業(yè)票》,每個作業(yè)者都簽字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5.嚴格按照安全作業(yè)票上的要求進行布置:必須對爆破點周圍各路口的指派專人進行警戒,并鳴笛警告;爆破點距民房、電力線等設施小于安全距離時,應采取減少藥量放小炮,放悶炮或在炮眼上加覆蓋物等安全措施。淺孔爆破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200米,裸露藥包爆破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400米。在山坡上爆破時,下坡方向的安全距離應增加50%。
6.人工打孔時,打錘人不得戴手套,并應站在扶釬的側面。
7.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須全部打好后方可裝藥。
8.向炮孔內裝炸藥和雷管,應輕填輕送,不得用力擠壓藥包,嚴禁使用金屬工具向炮孔內搗送炸藥。
9.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應用泥土填塞炮孔。
10.切割導火索,導火索應用鋒利小刀,嚴禁用剪刀或鋼絲鉗剪夾,嚴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導火索。
11.導火索與雷管連接應用膠布粘牢,嚴禁敲擊使用牙咬,嚴禁觸動雷汞部位。
12.用火雷管爆破,在基坑內點火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坑深超過1.5米時,應當使用梯子上下;
(2)嚴禁腳踩已點燃的導火索;
(3)坑上必須設安全監(jiān)護人;
(4)相鄰基坑不得同時點火,在同一基坑內不得同時點燃四個以上導火索。
13.電雷管禁止在強電場環(huán)境中儲存和使用。
14.電雷管盡量采取并聯方式連接使用。
15.用電雷管爆破,在基坑內接線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雷管使用應遵守先裝藥,再接雷管連接線,最后接起爆器的順序進行;
(2)當完成一次爆破作業(yè),爆破點火人負責人應立即將起爆器接線拆出,并妥善收藏點火鑰匙后,方可進場作業(yè)。再次填藥放炮時,遵循上述(1)條執(zhí)行;
(3)坑上必須設安全監(jiān)護人監(jiān)督裝填藥;
(4)接好雷管連接線后,點火負責人應檢查藥包安置正常、各連接點連接正常、人員撤離、確認安全后,方可連接起爆器炮線充電起爆。
16.雷管的裝藥與點火必須由同一人擔任,嚴禁二人操作。
17.引爆前必須將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區(qū),并由安全員進行巡查,安全員與各警戒點明確通信后,鳴笛警告,確認無人,方可通知爆破員進行爆破方可點火。
18.無盲炮時,從最后一響算起經5分鐘后方可進入爆破區(qū),有盲炮或炮數不清時,必須經20分鐘后方可進入爆破區(qū)檢查。并及時填寫臺帳。
19.處理盲炮,嚴禁從炮眼內掏取炸藥和雷管,應向盲炮孔先灌水,浸透后使其炸藥、雷管失效,再重新打孔時,新孔應與原孔平行;新孔與盲炮距離不得小于0.3米,距離藥壺邊緣不得小于0.5。
四、本工程爆破作業(yè)的安全及環(huán)保要求
1.本工程嚴禁大開挖、大爆破、基礎開挖爆破施工應遵循小范圍松動爆破的原則,每炮裝藥量不超過0.6公斤。
2.嚴禁隨意棄土情況發(fā)生。對于邊坡較陡的地方應當使用編織袋裝土圍欄,以保護基坑原有地質狀況,保護山體植被,避免對下方人員及財產構成安全隱患。
2.施工前應檢查爆破施工點地形地質,附近建筑物、居民區(qū)、電力線、通訊線、公路、鐵路等與爆破施工作業(yè)點的距離,若不能滿足安全施工要求,禁止爆破施工,。
3.林區(qū)爆破施工時,應先清理基坑周圍的易燃易爆雜草樹枝,在爆破點周圍形成一定距離的防火隔離帶,爆破點火前應準備滅火器材,并采取一定的預防措施。
五、松動爆破的施工技術措施
1、爆破原則為不破壞巖石坑壁的完整性和基坑的穩(wěn)定性。
2、松動爆破漏斗半徑R按下式計算:
R=R1-0.1
式中:R1為巖石基坑各斷面直徑,單位米。
3、最小抵抗線長度W按下式計算:
W=R/N
式中:N為松動爆破指數,一般取0.8。
4、計算單位用藥量Q
Q=E(0.4+0.6N3)W3
式中:E單位用藥系數,kg/m3
5、基坑開挖前,進行松動爆破漏斗試驗。在炮孔中裝入0.2公斤的炸藥,按爆出的漏斗半徑修正裝藥量。
6、松動爆破漏斗示意圖如上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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