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3 09:14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加強合同管理,從源頭上控制工程變更發(fā)生
⑴勘察、設計合同
工程勘察、設計費用一般只占建設工程總造價的1%~3%左右,但正是這少于3%的費用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度占75%以上。必須摒棄重施工、輕設計的傳統(tǒng)觀念,抓住設計這個關鍵環(huán)節(jié)方能事半功倍,為控制工程造價把住龍頭。
⑵造價咨詢合同
工程量清單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工程量清單缺項、漏量屬于業(yè)主責任。工程量清單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簽訂的委托合同要明確中介機構應承擔的責任和獎懲方案。
2、不平衡報價調整
簽訂合同前,招標方必須組織有關單位對擬中標人的工程量清單報價表進行審查,如有嚴重不平衡報價項目應進行調整,計算出嚴重不平衡報價項目在變更時的結算單價,并共同出具審核意見,經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中標人共同蓋章并簽字確認后,方可簽訂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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