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14:59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儀器設備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 儀器設備的維修
1.1 在校準周期內,檢測人員或質量監(jiān)督員如發(fā)現計量、檢測儀器設備有任何異常時,應立即停止檢驗工作,向組(室)負責人報告。
1.2 在儀器設備待修期間,應將標有儀器設備狀況的標志牌(停用證)置于明顯位置,以防儀器設備的誤操作。
1.3 對于內部檢修,由設備使用人實施。
1.4 送外修理的儀器設備由設備使用人負責送修。
1.5 修復的儀器設備需經檢定、校準或校驗、驗收合格,方能投入檢測工作。
1.6 如出現1.1條所述情形,應立即通知質量負責人,予以對此之前的檢測結果的有效性進行重新審核,如有確認對先前的檢測已產生影響,收回檢測報告執(zhí)行《糾正措施程序》。
2 儀器設備的保養(yǎng)
2.1 儀器設備每次使用完畢,操作員應負責清理工作;每天工作結束后,由設備使用人負責對儀器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加油防銹等日常保養(yǎng)工作。
2.2 組(室)負責人應對日常保養(yǎng)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3 各組(室)負責本組(室)檢測設備的定期保養(yǎng)工作。管理組應對各部門儀器設備定期保養(yǎng)情況進行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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