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工期和支付價款-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模擬題
2020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有部分地區(qū)已經進入報名階段,考生們都在積極進行備考,做一下模擬習題也成為許多考生備考時必不可少的一步,今天就為大家提供了《建設工程法規(guī)與相關知識》模擬試題及解析,為考生們助跑2020年二級建造師考試!
建設工程合同工期和支付價款
一、基本要求
1.掌握合同約定不明的處理;
2.理解工程款和墊資的不同處理;
3.理解優(yōu)先受償權的賠償順序。
二、重點內容回顧
(一)竣工日期
如對竣工日期有爭議的,如下處理:
1.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fā)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3.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fā)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二)約定不明確的處理
《合同法》規(guī)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
①協(xié)議補充;
②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③《合同法》規(guī)定,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guī)定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三)合同價款的確定
1.種類: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注意】如果出現與備案的中標合同不一致的,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價款的依據。
【注意】
2.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
(1)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的實際支出費用,不包括因發(fā)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2)工程承包人行使優(yōu)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工程竣工日或合同約定的竣工日計算。
1.施工合同中對應付款時間約定不明時,關于付款起算時間的說法,正確的有(?。?/a>
2.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fā)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價款不能協(xié)商一致的,可以參照(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款。
3.某建設工程項目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并備案的同時,雙方針對結算條款簽訂了與備案合同完全不同的補充協(xié)議。后雙方因計價問題發(fā)生糾紛,遂訴至法院。法院此時應該( )作為結算工程款的依據。
4.工程建設施工合同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則應付款時間為(?。?/a>
推薦:
2020年二級建造師萬人??迹M考試天天練,等你來練:
2020年二級建造師習題強化班開通:
報考指南
大綱 / 教材
2024年9月
報 名 時 間
預計2025年2月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天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預計2025年6月初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起陸續(xù)公布
合格證領取
查分后2-3個月陸續(xù)發(fā)布
閱讀排行
關注更多
立即掃碼添加學習顧問
報考指導
考情速遞
備考計劃
幫你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