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的條件及地位-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考點
2021年二級建造師超前備考已開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的一些知識點與考點,希望對考生們有所幫助。
法人的條件及地位
一、法人應具備的條件
1.依法成立;2.有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chǎn)或經(jīng)費;3.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4.有法定代表人
【記憶】合法、有錢、有名分有住處、能擔事、有代表。
【提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
二、法人的分類
三、法人在建設工程中的地位
建設工程中大多數(shù)活動主體都是法人,但也有沒有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如分公司、項目部)。
1.法人是建設工程的基本主體
2.確立了建設領域國有企業(yè)的所有權和經(jīng)營權的分離
【注意】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相當于辦事機構或者部門,對應的總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對應的是母公司)。
【拓展】王石、姚振華之爭實質是針對管理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