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建設法規(guī)高頻考點:工程價款的支付
【考頻指數(shù)】★★★
【考點精講】
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支付條件支付工程價款,是發(fā)包人的主要合同義務,也是承包人的主要合同權利。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對質量、價款和報酬約定不明確的處理方式
1.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2.如果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合同法》規(guī)定,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guī)定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二、合同價款的確定(陰陽合同)
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
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jù)。合同雙方就合同實質內容修改后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或者補充合同,法院不予支持。
三、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竣工結算
1.預付工程款按照合同價款或者年度工程計劃額度的一定比例確定和支付,并在工程進度款中予以抵扣。
2.國有資金投資建筑工程的發(fā)包方,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對竣工結算文件進行審核,并向承包方提出竣工結算文件審核意見。
3.發(fā)承包雙方在合同中期限沒有明確約定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按照28日執(zhí)行。
4.工程竣工結算文件經發(fā)承包雙方簽字確認的,應當作為工程決算的依據(jù),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竣工結算文件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重復審核。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預計6月開始
大綱 / 教材
預計1月公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預計9月初
考 試 成 績
考試結束后3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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