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分類-一建建筑實務核心知識點
距離2019年一級建造師考試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考生們都在緊張的備考沖刺狀態(tài),這一階段,做好知識點的歸納和總結是相當重要的,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為大家提供了2019年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管理與實務》的一些核心知識點總結,希望對各位考生朋友們有所幫助!
2019年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管理與實務》核心知識點:建筑物的分類
建筑分類方式
1. 按建筑物的用途通常可以將建筑物分為民用建筑、工業(yè)建筑和農業(yè)建筑。
2. 按層數(shù)和高度分類
(1)根據(jù)民用建筑設計通則:
1~3層-低層;4~6層-多層;7~9層-中高層;≥10層-高層。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稱為超高層建筑。
其它民用建筑,小于等于24m為單層和多層建筑,大于24m(不包括高度大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為高層建筑。
(2)根據(jù)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住宅按照27m和54m、公共建筑按照24m和50m劃分為三等(單多層、高二、高一)。
3. 建筑高度的計算
坡屋面——建筑室外設計地面至其檐口與屋脊的平均高度。
平屋面(包括有女兒墻)——建筑室外設計地面至其屋面面層的高度。
同一建筑有多種形式的屋面時,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頂?shù)牟t望塔、冷卻塔、水箱間、微波天線間或設施、電梯機房、排風和排煙機房以及樓梯出口小間等輔助用房占屋面面積不大于1/4者,可不計入建筑高度。
4. 建筑層數(shù)應按建筑的自然層數(shù)計算,下列空間可不計入建筑層數(shù):
室內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髙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設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內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
建筑屋頂上突出的局部設備用房、出屋面的樓梯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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