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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7 09:4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黑建安[2008]20號
關于轉發(fā)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做好震后和汛期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建設局(建委),省農墾總局建設局、省森工建設安全站:
現(xiàn)將建設部內部明電《關于進一步做好震后和汛期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建質電[2008]5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各地按照文件要求并結合本轄區(qū)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附件:《關于進一步做好震后和汛期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建質電[2008]58號)
黑龍江省建設廳
二OO八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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